重點崗位人員消防安全培訓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二十一條規定“進行電焊、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,必須持證上崗,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“。我校特開設重點崗位人員消防安全培訓。
一、培訓對象:
《天津市消防條例》第三十七條規定:下列人員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考試合格,發給合格證,持證上崗,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:
(一)建筑消防設施的安裝調試、檢測人員;
(二)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
(三)從事生產、儲存銷售、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作業人員
(四)電焊、氣焊操作人員
(五)消防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人員
二、培訓場地
具備不少于50人以上的場地條件的各類單位,我校可深入單位培訓開展培訓工作。
三、培訓內容
物質燃燒基礎知識、建筑防火基礎知識、電氣防火基礎知識、明火作業防火基礎知識、初期火災撲救及疏散逃生基礎知識等。
四、報名須知
報名請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份,兩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。 |